8月22日,上交所网站发布一则《关于对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具体内容显示,2022年5月19日,方正证券发布的公告称,在执行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犯强迫交易罪一案中,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将政泉控股持有的1089704789股公司股票予以追缴、没收,过户至财政部指定的受让方名下。2022年5月2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作为上述股票的受让方,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但政泉控股未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表示,政泉控股所持13.24%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执行,但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2.1.3条、第3.4.2条等有关规定。
但鉴于公司前期已披露相关提示性公告,相关信息前期已释放,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泉控股违规的不良影响,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决定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8月22日盘后,方正证券(601901.SH)发布的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76亿元,同比减少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1亿元,同比增长9.29%。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13.24%的股份显示为“冻结”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