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
(资料图)
集团”)出具的《关于申请豁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申请部分
豁免其作出的同业竞争承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以下简称“
《监
管指引第 4 号》”)等规定,对于陕煤集团申请豁免同业竞争承
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陕
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号》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 1 -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申请豁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付金科
- 2 -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申请豁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相里六续
- 3 -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申请豁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美霞
- 4 -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申请豁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 杰
- 5 -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