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传递 >
【独家焦点】2023拥有哪些房产记录不得申购广州共有产权房?

时间:2023-05-30 15:30:46    来源:本地宝


【资料图】

1.申购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有广州市的住宅、商铺、写字楼。

2.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签订广州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持有宅基地,或持有未办理受赠、继承手续或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广州市住房。

3.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控制或其控制的企业,在提交申购前5年内在广州市有住宅、商铺、写字楼不动产转移记录;

4.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的时间未满3年;

5.申购人或其配偶已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集资房、安居房、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

推荐阅读:

>>2023广州共有产权房申购指南(入口+房源+流程)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