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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局、教育部印发了《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在2023年6月底前,主动深入高校和大学生群体,集中开展政策宣讲,提高政策知晓率,做好大学生参保服务工作。教育部门及各有关高校要为大学生参保提供便利。
《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经基本医保支付后应由其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协同合作,建立工作联动与数据共享机制,不断优化参保流程和就医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大学生医保参保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