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双减”工作精神,不断深化校外培训治理,暑假期间,各县(市、区)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整治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20起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敬请广大学生和家长警醒和防范。
(相关资料图)
一、永城市查处7起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
永城市“双减”工作成员单位在开展“监管护苗”专项行动中,持续打击违规培训,查处了7起违规学科类培训机构。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位于东城区文化路第三初级中学西侧“红杉树智能英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检查组立即到达现场核实。经查:该机构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科类辅导机构。
处理结果:1、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当场对学生进行安全疏散。3、针对举办者宣讲了“双减”政策,并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签订不再违规办学承诺书,保证不再开展任何违规培训。4、责令机构限期完成退费事宜。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位于刘河镇刘河社区58号“王灵书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检查组立即联合当地中心校、市场监管部门对该机构进行实地检查。经查:该机构为隐形变异类培训机构,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违规学科类培训。
处理结果:1、现场下达了停办通知单。2、当场对学生进行安全疏散。3、针对举办者宣讲了“双减”政策,并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签订不再违规办学承诺书,保证不再开展任何违规培训。4、责令机构限期完成退费事宜。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位于酇阳镇酇西小学对面“小太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检查组立即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及公安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机构确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
处理结果:1、当场下达停办通知单,责令该机构立即停业整顿。2、当场对学生进行安全疏散。3、针对举办者宣讲了“双减”政策,并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签订不再违规办学承诺书,保证不再开展任何违规培训。4、责令机构限期完成退费事宜。
在专项排查过程中发现位于酂阳镇酇阳初中对面一商品房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检查组立即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及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处理结果:1、当场下达停办通知单,责令该机构立即停业整顿。2、当场对学生进行安全疏散。3、针对举办者宣讲了“双减”政策,并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签订不再违规办学承诺书,保证不再开展任何违规培训。4、责令机构限期完成退费事宜。
(五)接群众举报称位于条河镇“百大教育”培训机构正在进行学科类培训,检查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开展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处理结果:1、当场下达停办通知单。2、联合当地中心校安全疏散学生,并张贴封条。3、针对举办者宣讲了“双减”政策,并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签订不再违规办学承诺书,保证不再开展任何违规培训。4、责令机构限期完成退费事宜。
(六)接群众举报,在位于永城市第九小学西侧民房内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检查组立即赴现场开展检查。经查:该居民房以托管名义进行学科类培训,属无牌无证培训机构。
处理结果:1、检查组责令负责人签领了停止违规办学承诺书。2、检察组现场对该机构的组织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安全疏散学生。3、责令机构限期完成退费事宜。
(七)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位于陈集镇“助成才”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检查组立即赴现场开展检查,发现该机构有3个班级正在进行学科类辅导。
处理结果:1、当场下达停办通知单。2、检查组联合当地中心校组织家长进行学生安全疏散。3、检察组现场对该机构的组织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停止办学。4、现场清退部分学费,限期完成后续退费事宜。
二、民权县查处4起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
(一)2023年7月11日,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称某城区居民楼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民权县教体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立即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机构位于无名小路居民楼民房中,无证无照,招收初中学生,在居民房中违规组织暑假班开展学科类培训,属隐形变异的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
处理结果:1、对该机构举办者进行了现场训诫,责令立即关停。2、责令该机构立即遣散招收的学员并与家长协商完成退费事宜。3、约谈负责人,宣讲“双减”政策,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再开展违规培训。4、列入学科类无证机构巡查台账,保持高密度巡查和持续追踪。
(二)2023年7月17日,接到群众举报称一门面楼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民权县教体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机构位于科研路中段门面楼中,无证无照,招收初中学生,在门面房中违规组织暑假班,开展学科类培训,属隐形变异的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
处理结果:1、对该机构举办者进行了现场训诫,责令立即关停。2、责令该机构立即遣散招收的学员并与家长协商完成退费事宜。3、约谈负责人,宣讲“双减”政策,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再开展违规培训。4、列入学科类无证机构巡查台账,保持高密度巡查和持续追踪。
(三)2023年7月17日,接到群众举报称“科学备考”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民权县教体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立即展开实地调查。经查:该机构位于工农路与绿洲路交叉口西侧门面房,无证无照、一对一补习,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属隐形变异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
处理结果:1、对该机构举办者进行了现场训诫,责令立即关停。2、责令该机构立即遣散招收的学员并与家长协商完成退费事宜。3、约谈负责人,宣讲“双减”政策,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再开展违规培训。4、列入学科类无证机构巡查台账,保持高密度巡查和持续追踪。
(四)2023年7月18日,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居民房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民权县教体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立即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机构位于胡集乡民族大街中段一居民房中,无证无照,招收1-6年级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属隐形变异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
处理结果:1、对该机构举办者进行了现场训诫,责令立即关停。2、责令该机构立即遣散招收的学员并与家长协商完成退费事宜。3、约谈负责人,宣讲“双减”政策,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再开展违规培训。4、列入学科类无证机构巡查台账,保持高密度巡查和持续追踪。
三、宁陵县查处1起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
2023年7月18日,接到群众举报称“蓝贝幼儿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宁陵县教体局校外培训监管股立即联合职成教股、政策法规股城关镇中心校开展实地调查。经查:“蓝贝幼儿园”位于城关镇珠江路与太行路交叉口西路北,共招收学生30多名,现场已停止培训。
处理结果:1、检查人员立即安排家长接走学生。2、现场对举办者讲解“双减”政策并进行批评教育。3、责令举办者立即关停并限期退还学生费用。
四、示范区查处1起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
7月17日,接市教体局督办单关于反映示范区辖区内“中骏雍景台”校外培训机构有关问题,科教文体局校外培训监管科工作人员联合开发区中心校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实地调查。经查:该培训机构位于中骏雍景台16号楼1单元21层,现场发现10多名孩子和两名老师在上课。经排查,教师均为非在职教师。
处理结果:1、对该机构进行联合查封。2、检查组立即组织疏散学生。3、对举办者讲解“双减”政策并进行批评教育。4、责令举办者立即关停并限期退还学生费用。5、与投诉人取得了联系,告知了处理结果。
五、睢县查处1起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
7月25日上午,接群众举报称“河集乡万佳幼儿园”存在违规举办学科类培训,睢县教体局校外培训监管股联合局监察室、河集乡派出所、河集乡政府综治办、河集乡中心学校到该幼儿园进行实地调查,经现场检查,该幼儿园违规举办学科类培训属实,共开设6个班,有172名学生。
处理结果:1、检查人员向该幼儿园负责人张某下达了关停通知书并立即组织疏散学生。2、要求立即解散该补习班并限期退还学生家长费用。
7月28日上午,睢县教体局校外培训监管股人员复查,发现该幼儿园仍然存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对举办者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向局领导汇报。经局党组研究,根据《商丘市民办学校计分管理办法》,决定核减“河集乡万佳幼儿园”积分12分,当年年审不合格,并全县通报,如果继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将取消民办幼儿园办园资格。
六、睢阳区查处2起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
(一)7月10号,睢阳区校外培训教育监管股根据前期摸排,发现睢阳区建福家园一民宅内存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经调查:该培训场所为个人住宅,培训场所组织者为个人组织,属无证无照机构,该培训活动严重违反了国家的“双减”政策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结果:1、调查组工作人员现场将参培师生的基本信息进行了登记。2、解读了国家“双减”政策,并进行了批评教育。3、与参培学生家长联系让其把学生接回,并与学生家长讲解了参与无证无照机构培训的风险和隐患。4、责令机构负责人限期三日内退还滞销费用、清除培训场所内与教学有关的设施和资料。5、将组织者及参与者纳入我区校外教育培训人员预警库,再次发现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二)7月22日,接到市民举报称归德路“状元府第”一民宅内存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7月25日调查组成员根据反映人提供的位置,经排查发现一自建房(独院)和反映人提供的照片相似,随即调查组成员敲门进入院内,在二楼发现有二间教室,在教室内发现有学科类教辅教材,参与培训工作人员4名,参加培训学生15名,调查组成员发现后立即制止了培训行为,查明该培训场所为个人组织,4名参培教师均无教师资格证。
处理结果:1、调查组工作人员现场将参培师生的基本信息进行了登记。2、与参培学生家长联系让其把学生接回,并与学生家长讲解了参与无证无照机构培训的风险和隐患。3、对负责人解读了国家“双减”政策,并进行了批评教育。4、责令机构负责人限期三日内退还滞销费用、清除培训场所内与教学有关的设施和资料。5、将组织者及参与者纳入我区校外教育培训人员预警库,再次发现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七、夏邑县查处2起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
(一)7月11日,县“双减”工作成员单位开展“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金前程教育”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结果:1、责令该培训机构立即关停。2、解散学生平安回家。3、对举办者解读了国家“双减”政策,并进行了批评教育,举办人表示决定不再进行任何学科类培训。4、责令机构负责人限期三日内退还滞销费用、清除培训场所内与教学有关的设施和资料。
(二)7月21日,接群众举报反映王集乡“国星少儿艺术学校”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县教体局迅速组织由王集乡政府、乡派出所、乡中心校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该培训机构开展调查。经查:“王集乡国星少儿艺术学校”除进行艺术教学外,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结果:1、责令该培训机构立即关停。2、解散学生平安回家。3、对举办者解读了国家“双减”政策,并进行了批评教育,举办人表示决定不再进行任何学科类培训。4、责令机构负责人限期三日内退还滞销费用、清除培训场所内与教学有关的设施和资料。
八、虞城县查处2起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
(一)7月6日,虞城县教体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专班人员,在排查中发现城区“馨心幼儿园”开展违规学科类培训。经查:该机构存在学科类违规培训行为,现场发现学生54人,教职工(系社会青年)两人,涉及数学和英语两科培训和教材若干。
处理结果:1、虞城县教育体育局现场下达《停办通知书》,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2、当场疏散学生,并做好学生家长退费工作。3、虞城县教育体育局专班人员对组织培训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4、虞城县教育体育局向馨心幼儿园负责人传达《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利用学校场所组织校外培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的通知》(教办监管2023〕98号)文件精神,严禁将场地租借给社会组织和个人面向中小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知识培训。5、持续跟进,防止反弹。
(二)7月15日,虞城县教育体育局专班人员排查中发现一无名机构开展学科类违规培训。经查:该机构位于虞城县闻集乡赵庄村一处民宅内,现场发现学生70余名,教职工(系社会青年)2人。
处理结果:1、检察人员现场对该机构的组织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停止办学并安全疏散学生。2、限期清退学生学费,做好学生家长安抚工作,防止舆情发生。3、属地政府联合社区组织定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
来源:商丘教体融媒 供稿:商丘市教育体育局校外培训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