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信息很短,信息量却不小。政策中提及的“首套房”“部分城市”“新发放”“阶段性”四个关键词应该如何理解?一起来看本期快问快答
问:如何理解“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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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套房”商贷利率变化,直指刚需群体,并不涉及二套房利率调整。此前,首套房利率下限为“不低于5年期以上LPR减20个基点”,即4.1%。尽管新政对利率下限调整的表述为“自主决定维持、下调或取消”,但市场普遍认为“下调”的概率较大,因为近期银行业已普遍下调了存款利率,这为房贷利率的进一步下行打开了空间。
问:如何理解“部分城市”?
答:根据通知,该城市必须满足“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条件,方可放宽首套房利率下限。根据市场机构预测,满足以上条件的城市约为23个,其中二线城市8个、三线城市15个,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二线热点城市均不在其中。新政有助于满足三线城市的新市民购房需求,也有利于缓解个别城市的住房供给相对过剩矛盾。
问:如何理解“新发放”?
答:政策聚焦“新发放”贷款,意在进一步降低新购房者成本。为何不涉及存量房贷?今年以来,与房贷利率挂钩的5年期以上LPR已经历了三次下行、降至4.3%,不少城市的首套房利率、二套房利率已降至4.1%、4.9%,较大幅度减少了居民的利息支出。
进一步降低“新发放”房贷利率,可以更精准地触达收入波动群体、新市民群体等,进而更加充分地释放刚性住房需求。
问:如何理解“阶段性”?
答:通知要求,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放宽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一方面,这能够避免市场陷入长期观望,抚平看涨、看跌等不稳定预期;另一方面,这向市场释放了“精准滴灌”的信号,厘清“放水”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