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发布研究报告称,证监会放松涉房地产业务融资限制,建筑央国企将更加受益,将拓宽相关企业的渠道,有助于提升企业的资金实力。对建筑央国企后期扩张带来实质性利好,可借助此次政策松绑获取规模可观的权益融资资金,凭借自身行业地位以及杠杆效应,助力相关业务拓展和市占率的提升,强化自身实力。
事件:10月20日晚,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对于涉房地产企业,证监会在确保股市融资不投向房地产业务的前提下,允许以下存在少量涉房业务但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在A股市场融资:1)自身及控股子公司涉房的,最近一年房地产业务收入、利润占企业当期相应指标的比例不超过10%;2)参股子公司涉房的,最近一年房地产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占企业当期利润的比例不超过10%。
光大证券主要观点如下:
(资料图片)
融资通常能助力企业业务扩张,建筑行业这一特征尤为明显:
通常情景下,建筑项目需要工程承包单位在前期垫资施工,承包商的业务承接能力(新签订单)与业务推动能力(建造收入)与其资金实力直接相关。2014-2015年之后,主要建筑央企大规模涉及基础设施运营投资领域,而相关运营资产回报周期较长,流动性较差,导致其债务杠杆压力较大。前期由于国资委对于中央企业负债率有压降的要求,对相关企业业务持续扩张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同时,由于多数建筑央企涉及地产业务,导致其在二级市场的权益融资亦受到政策限制。
以中国电建(601669)、中国能源建设(两者业务体量、优势领域较为相近)为例。
2013年,两者收入体量、利润体量、资产体量等指标均较为相近,甚至中国能源建设较中国电建有小幅优势;而至2019年,中国电建各项规模指标均大幅领先于中国能源建设。出现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在于其两者权益融资规模的差别。2013年到2019年期间,中国电建通过两次定向增发和一次优先股发行共获得286.66亿元权益资金,通过其相应的权益乘数的放大作用,可形成1576.09亿元的营收增量;中国能源建设在2015年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获得122.06亿元权益资金,通过其相应的权益乘数的放大作用,可形成510.56亿元的营收增量。两者权益融资的差距是其营业收入规模差距的重要原因。
证监会放松涉房地产业务融资限制,建筑央国企将更加受益:
当前证监会提出对涉房地产业务企业的融资限制进行放松,将拓宽相关企业的渠道,有助于提升企业的资金实力。建筑央国企或多或少涉房,2017年之后由于涉房企业再融资被严控,导致此类企业丧失了加速增长的引擎。故而,再融资放开对建筑央国企后期扩张带来实质性利好。8家建筑央企中的7家(中国中铁(601390)、中国铁建(601186)、中国交建(601800)、中国电建、中国能建(601868)、中国化学(601117)、中国中冶(601618)),最近一年(2021年年报)相关房地产业务收入及利润占比均低于10%,可借助此次政策松绑获取规模可观的权益融资资金,凭借自身行业地位以及杠杆效应,助力相关业务拓展和市占率的提升,强化自身实力。
再融资催生建筑央国企真实的市值管理意愿及动力:
建筑央国企再融资除了面临地产政策约束外,还受到PB=1的国资委考核约束,即只有当定增价格高于1.0倍PB时才能放行。中国化学(无地产)、中国电建(已剥离地产业务)的再融资诉求带来股价1-2倍的涨幅。当建筑央国企有融资需求时,才会在其内部形成真实的市值管理意愿及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