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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张晓兰)11月7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该市新一轮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办法。
据悉,宁波市人才购房补贴自2015年推出以来,已成宁波市人才政策中涉及面最广、关注度最高的内容。按以往政策,两名大学生各自在当地购买期房,在拿到不动产权证申报补贴之前结婚,将不符合家庭唯一住房的政策要求,两人均失去补贴资格,部分人不得不延迟结婚。
针对此类情况,此次新政规定,补贴申请增加了“资格认定”环节,申请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并完成备案后即可提出“资格认定”,对申请人的婚姻、名下房产等资格进行确认和固定,避免申请人在等待交付期因结婚等因素影响。
在补贴申请资格方面,目前购买期房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青年人才均可根据自身需求,按该流程先进行“资格认定”再申请购房补贴,或等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直接申报购房补贴。
同时,申请补贴的住房由过去的“家庭首次购买唯一住房”调整为“家庭唯一住房”。原政策需要申请人持有1/3(含)以上产权才可按产权比例享受补贴,此次新政不再限制申请人持有的最低产权比例,即可按比例享受补贴。
此外,此次新政对享受购房补贴房产的限售政策均统一按照宁波市有关限售政策执行,限售期从5年缩短至2年。此前已享受购房补贴限售5年的房产也统一按新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