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物业小区内涉及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要同时达到两个标准:首先,要“双2/3参与表决”(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其次,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使用维修资金等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的双过半同意”,改建建筑物、利用共有部分经营、筹集维修资金等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的双3/4同意”。
“扫楼”“设点”收集书面意见的方法费时、费力、费钱,真实性可能引发质疑,更有一些小区,邻里关系从守望相助变成势同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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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保障广大业主的投票权和真实性,又要提高投票的比率和效率,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推动物业小区消除安全隐患、维修或更换电梯、合理利用共有资金,从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和谐有序、建设美好家园,要如何实现?
针对以上问题,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电子投票为突破口,边推广边优化,实践证明卓有成效。
2016年,该局推出《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暂行规则》1.0版,同时推出《工作指引》和15份示范文本,会同各区着手建立物业小区的投票数据库,在具备条件的物业小区开始推行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免费提供给广大业主使用。
2019年,该局推出电子投票规则2.0版,新增“不能使用电子投票的可以委托居委会或代理人投票、未表决意见的业主不计入参加投票的总人数”等内容,给不能电子投票的业主以救济渠道,杜绝投票组织者将未表决业主计入总人数的违规做法。
2020年,市、区联动,完成全市3000多个物业小区的数据建库工作,还新增了“人脸识别”绑定业主身份的功能。
2021年,该局推出电子投票规则3.0版,根据《民法典》做了修订,还规定“镇街可以在投票前或者投票期间,将未绑定公众号、未投票的业主告知组织者”,便于动员业主投票,提高投票比率。
近期,该局将推出电子投票规则4.0版,业主可以在“广州物业管理”公众号查询整个小区的表决明细,方便核实真伪、反映异议。同时,对投票系统全面升级,可实现业主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有效联动。
通过持续不断的改进、完善、优化,目前,广州电子投票系统的操作性、实用性、覆盖面位居全国前列。广大业主只需关注“广州物业管理”公众号绑定业主身份,就可不受空间影响轻松投票。一些小型物业小区,短短几天就可成功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大型小区成功的案例也越来越多,召开几万人的业主大会从愿望变成现实。
目前,广州全市已有542个小区通过电子投票召开952次业主大会,多达127万人次参与投票,除少数特殊情况,广州物业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基本采取电子投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