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证券“屋漏偏逢连夜雨”。
今日,深圳证监局下发了一则关于对中山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银柿财经记者了解到,证监局表示,经检查,中山证券在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层面整体风险管控存在不足。中山证券资产证券化业务涉房项目占比较高,风险相对集中,公司层面未能通过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压降。二是质量控制机制不够完善公司部分项目质控环节形成的质量控制报告内容不完善,未明确需要提请内核会议讨论关注的问题。三是内核机制执行不到位公司个别项目对内核意见的答复、跟踪不充分。四是尽职调查不完备公司个别项目对原始权益人对外担保的核查不够充分,对中介机构相关意见的核查未纳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报告》对个别事项未发表明确意见。
证监局称,中山证券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6号)第七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4〕49号)第五条第二款、第七条、第十三条,以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根据《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中山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信息显示,中山证券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17.8亿元,是一家全牌照综合类证券公司,拥有投资银行、零售业务、资产管理、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等业务体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是锦龙股份。
不过相比锦龙股份参股的且已过会的东莞证券,中山证券近几年的发展却是有些不尽如人意。公司2020年的管理层内斗曾引发行业广泛关注,此外,作为一家以债券投行业务见长的中小券商,中山证券也屡屡在此强势业务上产生重大合规问题。
2020年8月,中山证券遭到监管层严厉处罚当时,锦龙股份公告称,由于擅自改变合同管理流程、印章管理混乱、内部治理问题不到位等问题,深圳证监局要求中山证券限期整改。其中,在业务上,要求暂停中山证券部分业务,包括新增资管产品备案、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自有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等;在管理层面上,责令限制董事长兼管委会主任林炳城、总裁胡映璐等人领取2019年绩效奖金等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的权利,已领取部分应退回中山证券。
而受上述监管措施和部分持仓地产债券估值下跌导致公允价值变动出现损失等因素影响,中山证券业绩在2021年出现大幅度下滑2021年,中山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0.51亿元,同比下滑近4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4920.88万元。
7月19日,锦龙股份公告了中山证券2022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数据显示,中山证券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0.44亿元、同比下滑约91%,净利润则亏损1.73亿元。
在券商大年的2021年亏损近5000万,2022年上半年又继续亏损且营收断崖式下跌,中山证券能否迎来触底反弹,或许是值得公司管理层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