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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股网讯,阳光能源(00757)发布公告,于2023年6月6日,江苏悦阳(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及出租人(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安排,出租人同意向江苏悦阳购买设备,代价为人民币5250万元;及出租人同意回租此买入设备予江苏悦阳,租赁期为18个月。
根据回租协议,江苏悦阳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250万元(相等于设备总代价的100%)。江苏悦阳也应向出租人支付预计租赁利息总额约为人民币205万元。预计总租赁利息支出为按固定年利率5.86%计算。
据悉,该设备包括用于生产光伏组件的生产设备,并在江苏悦阳于中国江苏省的生产基地运作。按2023年4月30日集团资料,其总净帐面值约人民币475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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